为适应当前市场形式,根据2023年国家税务的调整要求,公司决定自2022年12月21日起公司针对目前薪金发放的方式进行调整,方案如下:
一、自2022年12月21日起,原有与公司签约的专卖店继续按照原有方案发放。不再接受由专卖店合并代发薪金。
二、凡业务销售人员均可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,并按照规定要求向公司提供发票。不能办理营业执照者自2022年12月21日起薪金统一并入第三方灵活用工平台发放,统一收取6%的管理费。
三、2022年12月21日起不再实行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方案。
四、自2023年起薪金的发放统一按照以上两种(第一、办理营业执照提供发票、第二通过第三方灵活用工平台)方案执行。会员需登陆公司小程序完成账号设置。
本方案解释权属公司财务部,相关问题的咨询请咨询公司市场部010-82291044、82291047。
北京红景天集团市场部
2022年12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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